中廣網呼和浩特11月15日消息 經過兩年多的制度完善與實際操作,內蒙古自治區礦業權轉讓實現了由單一行政審批、行政與市場“雙軌”階段向完全市場化的轉變。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副廳長王富友說,目前內蒙古的礦權轉讓中,行政審批方式已退出歷史舞臺,市場成為配置資源的唯一手段。
王富友說,內蒙古是我國最重要的資源大區之一,近年來,內蒙古礦業投資急劇升溫,在2003年之前,由于相關制度不夠完善,礦權設置采取傳統的“優先登記、無償取得”模式或“雙軌制”并存,非法轉讓礦權問題突出。全區最高峰時一年發放2000多個勘查許可證,接近以往所有年度的總和,小的只有零點幾平方公里,大的有上百平方公里,倒賣礦權等投機行為盛行,跑馬圈地、圈而不探等現象時有發生。
2003年,內蒙古出臺《關于深化礦業權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培育和規范礦業權市場的意見》,開始改革礦業權轉讓行政審批制度。此后幾經完善,到2007年2月,內蒙古出臺《礦產資源有償使用管理辦法(試行)》,明確除國家和自治區重大項目需要有償協議出讓外,所有新設礦業權均采取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市場出讓,在今年以來的全部礦業權轉讓中,已無行政審批。
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副廳長趙保勝說,礦業權的有償使用和市場化轉讓制度,顯化了資源的資本屬性,有效防范了權力尋租,內蒙古的礦業市場秩序大為好轉。自2003年以來,內蒙古通過市場方式出讓探礦權、采礦權1000多個,成交總額9.5億元。
趙保勝表示,目前,仍然有部分企業、個人試圖通過行政審批方式獲得礦業權,這些行為違背了內蒙古實行礦產資源市場化出讓制度,是行不通的。(劉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