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3月23日消息(記者馮爍 實習記者任鑫琦)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資本匯聚的共享單車在去年下半年迎來了激烈的競爭,有人“活”下來了,也有人沒能熬過“嚴冬”。一輪又一輪洗牌過后,倒閉、跑路的共享單車企業普遍在押金收取、存管及退還方面存在缺陷,引發了消費者押金退款難、維權難等問題。昨天(22日),共享單車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全國第一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大家的押金能通過一紙判決追回來嗎?為了避免押金無法退還,未來整個行業又該如何規范?
共享單車的火爆導致各路資本蜂擁而上,在這一過程中,有人蒸蒸日上、有人慘遭洗牌。在一輪又一輪的洗牌過程中,有的單車企業經營不善、虧損倒閉,往往還拖欠大量用戶押金。共享單車第二梯隊的南方代表——小鳴單車在風口中也曾獲得巨額資本站臺,但最終還是陷入了“忽如一夜秋風來,共享單車遍地哀”的困境。
針對小鳴單車拖欠消費者押金、資金賬戶管理不規范等系列問題,去年年底,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這場訴訟在昨天上午落錘宣判。
針對小鳴單車存在的問題,審判長認為,被告廣州悅騎公司作為小鳴單車的經營者,在沒有向消費者披露的情況下,將消費者支付的押金未作專款專用,最終造成部分押金無法退還的事實,損害了消費者群體的合法權益,打擊了消費者的消費信心。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被告廣州悅騎公司應承擔民事責任,原告為保護不特定消費者合法權益而提出的公益訴訟請求合理,應結合實際予以支持。
依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審判長當庭宣布小鳴單車須在判決生效十日內退還押金:被告廣州悅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按承諾向消費者退還押金,如不能滿足退還押金的承諾,則對新注冊消費者暫停收取押金,同時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將收取而未退還的押金向小鳴單車運營地的公證機關依法提存,并向未退還押金的消費者公告。
作為共享單車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全國第一案,從法院受理開始,相關信息就備受關注,行業內也認為這次宣判具有標桿意義。
東南大學交通法冶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顧大松向記者表示,個人消費者在這一類案件中維權的訴訟成本高、難度大,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此次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是在保護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把廣大消費者擰成一股繩。這是利用法治手段推動社會治理的一個典型案例。
不過在庭審現場,小鳴單車作為被告,在表達歉意之余也再次陳述了資金鏈斷裂的事實。被告訴訟代理人稱:“造成目前還有70多萬用戶押金沒退的主要原因并不是被告的主觀惡意,去年11月前還有資金時小鳴單車積極配合原告投訴處理,已經退還8成押金,剩下70多萬用戶押金沒有退還主要是由于資金鏈的斷裂。”
判決生效但沒錢了的共享單車企業拿什么還押金呢?顧大松是這樣說的:“一是用公司自有財產來實現。還有一種情況是,比如公司登記的投資人要以投資的那部分股權承擔連帶責任。”
其實,押金難退并非一地的問題,顧大松建議未來要采取綜合手段,從制度上進行完善,一方面要落實交通部等十部委出臺的關于押金監管的相關措施;另一方面要推動和鼓勵行業內采取免押金信用騎行的模式,真正為廣大消費者撐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