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院成立當天收案 第一案訴朝陽區政府
2014-12-30 16:38: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北京12月30日消息(記者孫瑩)今天上午,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正式成立。
北京四中院下午開始收案,首起案件是馬玉芝訴朝陽區政府行政不作為案。
根據中央部署,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制定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四中院的案件管轄范圍,最高人民法院批復同意。根據該《規定》,四中院管轄的第一審案件具體包括以下六項:一是以本市區(縣)人民政府為被告的行政案件,但目前各區(縣)人民法院受理的以區(縣)人民政府名義辦理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案件,仍由各區(縣)人民法院辦理;二是按照級別管轄標準,應由本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保險糾紛案件、涉外及涉港澳臺的商事案件;三是跨地區的重大環境資源保護案件、重大食品藥品安全案件;四是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提起公訴的案件;五是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其它特殊案件;六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鐵路運輸法院案件管轄范圍的若干規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指定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和北京鐵路運輸法院受理案件范圍的通知》,由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管轄的案件。
對北京鐵路運輸法院、天津鐵路運輸法院、石家莊鐵路運輸法院第一審裁判的上訴,由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北京市第一、第二、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與各區(縣)人民法院的審級關系維持不變。
編輯:李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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