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首先要落實責任。學校(幼兒園)是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和傳染病防控的責任主體,校(園)長是第一責任人。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要加強日常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落實管理人員和每個崗位的安全職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利用手機微信、短信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建立食品安全和傳染病防控預警信息平臺,發現疫情和苗頭性問題及時告知學校(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健教師(校醫),第一時間采取有效措施,切實防范校園公共衛生風險。
同時,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督促學校(幼兒園)通過健康教育課、主題宣傳日、主題班會、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食品安全、傳染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要注意結合不同季節傳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發生的特點,對學生進行針對性較強的宣傳教育,重點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加強體育鍛煉和營養,增強學生的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要求健全職能機構,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和保健教師(校醫)。定期開展相關管理人員和保健教師(校醫)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管理能力與業務水平。要加大投入,安排充足經費,用于學校食品安全和衛生設施設備建設及開展各項工作。
最后,要采取定期檢查和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學校(幼兒園)食品安全和傳染病防控工作進行考核和監督,切實防范公共衛生安全風險。開展食品安全檢查,嚴防發生群體性食品中毒事件。完善晨檢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記制度,對傳染病疫情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注意飲用水管理,主動爭取衛生部門的指導和幫助,確保飲用水安全衛生。鼓勵學校(幼兒園)在廚房、配餐間等安裝監控攝像裝置,實現食品制作實時監控,公開食品加工制作過程,自覺接受學生及家長監督。
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充分發揮“12331”投訴舉報熱線作用,認真聽取學生家長和社會公眾對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的意見、建議,實現學校(幼兒園)和家長間的良性互動,努力營造教育健康發展的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