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呼和浩特10月27日消息 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畜牧處了解到,通過一個月的摸底調查,內蒙古奶站已經全部納入了監管范圍。目前,全區共有各類奶站4107個,其中乳品企業自建173個,規模養殖場自建222個,養殖小區建設596個,個體自營投資2612個,流動生鮮乳收購站467個,其他形式37個。根據國務院和農業部的有關要求,內蒙古在廣泛征求奶農、奶站和企業以及有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內蒙古生鮮乳收購管理辦法》,現已上報自治區政府,并計劃在2009年底以前全面完成生鮮乳收購站整頓。今后生鮮乳收購站應當由取得工商登記的乳制品生產企業、奶牛養殖場、奶農專業生產合作社開辦或由乳制品生產企業收購、租賃和托管,方可取得所在地旗縣政府農牧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生鮮乳收購許可證。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內蒙古奶站大多是近幾年興辦起來的,形式多樣,隸屬關系復雜,目前國家對此既沒有專門的監管辦法,也沒有明確的監管部門,奶站沒有市場準入條件和建設標準,導致奶站什么人都可以建、什么地方都可以建,原料奶中間收購環節基本處于失控狀態,奶站基本處于無證營業的狀態。據統計,全區4000多個奶站中,三證齊全(工商、衛生、防疫)的奶站僅有631個,流動奶站沒有一個三證齊全。根據整頓目標,奶站今后必須符合8項硬性指標方可取得收購許可證。8項硬性指標包括:必須符合生鮮乳收購站建設規劃布局;有符合環保和衛生要求的收購場所,地面、墻壁、頂棚使用的材料和結構便于消毒清洗,周圍環境清潔,遠離污染物;有專用的消毒、清洗設施和工具;有與養牛規模相適宜的全封閉機械化擠奶設備;有與收奶量相適應的冷卻、冷藏、保鮮設施和低溫運輸設備;有與檢測項目相適應的化驗、計量、檢測設備;有經培訓合格并持有有效健康證明的從業人員;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包括衛生管理制度、質量安全保障制度和相關責任人制度等。(李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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