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呼和浩特10月17日消息 昨日記者從呼和浩特市建委獲悉,10月16日起,呼和浩特地區居民供熱價格由現行的2.95元/平方米·月,上調至3.68元/平方米·月,上調金額為0.73元/平方米·月。
據了解,今年以來煤炭等原輔材料大幅上漲,致使企業供熱成本大幅提高。為逐步理順城市供熱價格,合理補償供熱成本,保證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和廣大群眾冬季正常供熱采暖,根據國家發改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于做好冬季供熱采暖工作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等精神,在充分考慮居民承受能力的基礎上,呼和浩特市決定適當調整首府地區供熱價格。呼市地區供熱平均價格由現行的3.04元/平方米·月,上調至4.04元/平方米·月,平均上調1元/平方米·月。居民供熱價格上調至3.68元/平方米·月,非居民供熱價格由現行的3.40元/平方米·月,上調至5.03元/平方米·月,上調金額為1.63元/平方米·月。(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