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呼和浩特8月19日消息 昨日,記者從包頭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據最新數據顯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27.1萬人,占應參保居民人數的60.2%。籌集醫療保險基金4517萬元(其中個人繳費2298萬元,各級財政補貼2219萬元),支付城鎮居民醫療費376萬元。
作為國務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首批試點城市,包頭市于2007年10月全面啟動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把在校學生及18周歲以下非在校居民,每年繳費額確定為120元,其中財政每年每人承擔70元,個人承擔50元;其他居民每年繳費額為240元,其中財政每年每人承擔70元,個人承擔170元。
包頭市確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員不建立個人賬戶,門診費用個人負擔,住院費用按規定比例報銷;最高支付限額為3萬元;大額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8萬元。為減輕參保居民重癥慢性病、特殊病等門診醫藥費用負擔,制定出臺了《包頭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報銷病種管理辦法》,將惡性腫瘤等十七種慢性病列入門診報銷病范圍。(賈樹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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