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1月5日消息(記者郭翔宇 通訊員廖培金)記者從廣州市獲悉,日前《深化廣州深圳社會組織工作交流合作框架協議》正式簽署。按照合作框架協議,廣州深圳兩地將在8個方面開展社會組織領域深層次、高規格的交流合作。

  共促社會組織參與聯動,共建人才隊伍

  根據協議,雙方將在社會組織黨建引領、登記發展、綜合監管等方面聯動交融,建立常態化交流合作機制、聯動協作機制、業務合作機制、社會組織交流機制,共同發揮兩地社會組織工作的集聚效應、輻射效應、協調效應、整體效應。

  此外,雙方還將促進兩地社會組織教育培訓資源共享,探索專業人才聯合培養機制模式,搭建專職人才招聘信息平臺,推動兩地人才優化配置和有效流動。鼓勵支持兩地智庫型社會組織共同開展研究工作,共同打造全國社會組織專家人才高地。

  共搭社會組織交流展示平臺

  根據協議,雙方將積極吸引全國性、區域性行業協會及國際性社會組織落戶兩地,吸引境外優秀人才在兩地取得永久居留權。指導行業協會商會與港澳商協會建立戰略合作關系,促進粵港澳社會組織合作共議、互益共享、合作共贏。

  此外,雙方還將相互參與和支持舉辦社會組織論壇、講壇、年會等相關活動,推動兩地社會組織開展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的項目合作,增進兩地社會組織合作交流與學習分享,實現優勢互補。

  同時,雙方還將探索建立兩地社會組織綜合監管機制,推進兩地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和非法社會組織聯合打擊,建立異地處罰及時通報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