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余嘉敏)今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于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從法律層面明確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在《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下稱“《條例》”)、生育登記管理辦法等各項法規、政策修改和實施前的過渡期間,三孩生育政策如何在廣東落地執行?

  近日,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轉發《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的通知》,并提出相關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提出,三孩生育登記業務辦理模塊已于今年8月在廣東全員人口信息系統上線,目前該模塊主要針對雙方都是初婚的夫妻的三孩生育登記需求,僅支持現場辦理。
  意見明確,需要辦理三孩生育登記的群眾,可到現居住地或戶籍地的鄉鎮、街道衛生健康工作機構(或政務大廳辦理窗口)現場咨詢辦理。辦理時,提供的個人資料與一孩、二孩生育登記相同,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和結婚證。
  對于暫未明確辦理要求的再婚夫妻等對象,意見要求,基層工作人員要做好解釋說明,并記錄姓名、聯系電話等必要信息,相關辦理規定實施后及時聯系告知,引導育齡夫妻辦理或補辦生育登記。符合政策生育的育齡夫妻,及時補辦生育登記的,不影響相關生育待遇。
  關于生育假期問題,意見提出,廣東現階段實施產假加獎勵假(陪產假)的生育休假制度。除產假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新修改的《條例》實施前,各用人單位應按照現有規定為生育第三個子女的職工提供生育假期。
  意見透露,廣東省衛生健康委正會同有關部門,抓緊推進《決定》實施意見的起草和修改《條例》等相關工作。
  在政策過渡期間,基層工作人員要認真把握工作要求,熱情做好生育登記和生育咨詢指導,繼續落實承諾辦理、首問負責、委托代辦等便民服務制度。
  同時,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主動加強與教育、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保、工會、婦聯等部門協作,做好與生育保險、戶口登記等服務事項的銜接,促進人口服務基礎信息融合共享、動態更新。要將獎勵假(陪產假)等生育假期執行情況納入職工勞動權益維護執法等專項行動中,為生育子女的職工家庭創造良好育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