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日報報道,3月27日,中國政府網發布國務院關于汕頭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復,原則同意《汕頭市城市總體規劃(2002—2020年)(2017年修訂)》,要求汕頭市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水平,逐步建設成為經濟繁榮、和諧宜居、生態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城市。
批復明確,汕頭是我國經濟特區,海上絲綢之路重要門戶,粵東中心城市。要求汕頭從重視城鄉區域統籌發展、合理控制城市規模、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體系、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創造優良的人居環境、重視歷史文化和風貌特色保護等方面進行規劃發展。
批復要求,到2020年,汕頭中心城區常住人口控制在222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205平方公里以內;同時要求汕頭發展軌道交通,建立以公共交通為主體,各種交通方式相結合的多層次、多類型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并加強與潮州、揭陽分工合作,推進汕潮揭一體化發展。
國務院在批復中還強調,汕頭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批復精神,認真組織實施《總體規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廣東省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加強對《總體規劃》實施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