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在住房領域實施社會保障職能,向具有城鎮常住居民戶口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對低廉的普通住房。
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圍最初只包括城鎮最低收入家庭。2007年8月13日,《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發布,明確提出以城市低收入家庭為對象,進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十一五”期末,全國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圍要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擴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國家將從政策措施上多方面為廉租住房制度提供支持和保證。比如,安排不低于10%的土地出讓金收入用于廉租住房建設。
棚戶區改造是我國政府為改造城鎮危舊住房、改善困難家庭住房條件而推出的一項民心工程。住房城鄉建設部統計顯示,我國在過去幾年進行了大規模的棚戶區改造,約改造5000萬平方米棚戶區,近100萬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條件得到了改善。
2005年開始,我國在東北三省實施振興戰略中相繼開展了大規模的棚戶區改造工程。這是新中國建國以來東北最為龐大的安居工程,計劃利用3至5年時間,讓200多萬居民全部遷入新居。
目前,我國包括棚戶區在內有大約1.5億平方米危房亟待改造,城市人民政府正在制定改造計劃,因地制宜進行改造。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規劃,我國將從2009年開始,對國內煤炭采空區、林場、農墾及華僑農場中棚戶區進行大規模的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