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中央文明辦公布了第六屆全國文明城市入選城市名單和復查確認保留榮譽稱號的前五屆全國文明城市名單。浙江省金華市、衢州市、舟山市成功入選,其他8個設區市經復查確認全部保留“全國文明城市”榮譽稱號。這意味著浙江省成功實現全國文明城市11個設區市“滿堂紅”。

  全國文明城市每三年評選表彰一次,是評價一個城市整體文明水平的綜合性榮譽,也是目前國內城市綜合類評比中含金量最高、影響力最大、最具價值的城市品牌。今年8月以來,中央文明辦組織開展第六屆全國文明城市評選工作,經層層推薦、審核、測評等流程,并嚴格依據參評城市2018、2019、2020年三年測評總成績排名,最終確定了133個入選城市。在入選的40個地級市中,金華市、衢州市、舟山市分別位列第三、第四和第九,均躋身全國前十;德清縣、慈溪市、嘉善縣、海鹽縣、平湖市、安吉縣、臨海市、建德市、義烏市、嵊州市等10個縣(市)也全部入選,其中,德清縣在全國入選的79個縣級城市中位列第一。

  在復查確認保留榮譽稱號的前五屆全國文明城市名單中,寧波市、杭州市、湖州市、麗水市、臺州市、紹興市、嘉興市、溫州市等城市上榜。中央文明辦還對復查測評成績靠前的33個全國文明城市(區)進行了通報表揚。其中,我省寧波市、杭州市、湖州市、麗水市和桐廬縣獲得表揚。(浙江在線記者 王璐怡 通訊員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