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浙江等5省區選擇部分地方,建設各有側重、各具特色的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在體制機制上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推動經濟綠色轉型升級。
浙江省金融界人士認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綠色經濟需要以綠色金融為支撐。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和血脈,綠色發展要求我們在發展中選好方向、做好取舍,不斷培育新的競爭優勢,著力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
浙江作為市場經濟起步較早的地區,在調整經濟結構和轉變發展方式上先行一步,客觀上為發展綠色經濟和綠色金融提供了強大的內生動力。多年來,省委、省政府及監管部門、銀行機構形成高度共識,在綠色金融方面作了很多有益探索。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的要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有五項主要任務,第一大任務就是支持金融機構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或綠色支行。而安吉農商銀行早在去年5月,就在全國地方性小法人金融機構中率先成立首家綠色金融事業部。安吉農商銀行負責人表示,截至目前,該行綠色信貸余額已達18億元,占企業貸款余額的28.6%。而不久前,南潯農商銀行的綠色支行獲批。
鼓勵發展綠色信貸是綠色金融的重要內容。浙江綠色信貸余額達到7443億元,在全省各項貸款中占比超過9%,且資產質量優良。金華銀監分局副局長俞威表示,今年以來,金華銀監部門積極引導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樹立綠色金融理念、建立綠色金融機制、創新綠色金融產品,主動探索形成綠色金融的新模式。
對于鼓勵綠色企業通過發債、上市等融資,支持發行中小企業綠色集合債,浙江也已先行先試。去年5月23日,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企業債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記者從省金融辦獲悉,這是浙江省第一例綠色債,也是全國第一例在交易所公開發行的綠色公司債券。嘉化能源董秘林琳告訴記者,在綠色債上喝到頭口水,為企業的發展融入了更多綠色元素,也讓他們更加堅定了綠色發展的信心。
去年浙江稠州商業銀行被衢州市委、市政府確定為唯一一家發債主體,承接衢州綠色金融債發行任務。浙江稠州商業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綠色金融債募集資金到位后,將以接近募集債綜合成本的價格支持對應項目,特別是對前期已經完成篩選的綠色項目予以傾斜,優先用于支持當地綠色環保產業、企業等發展。
浙江先后在民間金融、農村金融、小微金融、普惠金融和貿易金融等領域開展了寬領域、多主題的改革探索,是全國金融改革項目最多的省份之一。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金融研究處處長王去非表示,浙江省區域金改試點項目越多,意味著我們承擔的任務就越重,肩負的責任就越大,相信浙江將充分利用國務院決定設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這一重大機遇,在綠色金融改革創新方面"干在實處、走在前列、勇立潮頭",為全國金融改革和發展提供更多的浙江經驗、貢獻更好的浙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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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等5省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6月1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取消和下放一批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簡化審批程序,促進制造業創新和提質;決定在部分省(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推動經濟綠色轉型升級。
會議指出,制造業是實體經濟的關鍵支撐。按照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要求,簡化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和審批程序,并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有利于放寬市場準入、激發社會投資活力、促進"中國制造"品質升級。經過多輪改革特別是2015年以來持續加大改革力度,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已從最初的487類縮減到目前的60類,許可前置條件大幅取消。會議決定,按照今年政府工作報告部署,一是進一步壓減生產許可。對能通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保障質量安全的輸水管、蓄電池等19類產品取消事前生產許可;對產品質量較穩定,但與大眾消費密切相關、直接涉及人體健康安全的電熱毯、摩托車乘員頭盔等產品,按照國際通行規則實行強制性認證,不再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經上述調整后,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將減至38類。同時,對仍需實施生產許可,且量大面廣、由地方管理更有效的化肥等8類產品,將許可權限下放給地方質檢部門。二是授權質檢總局在部分地區和行業試點簡化生產許可證審批程序。取消發證前產品檢驗環節,改由企業提交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合格報告。將前置審查改為后置,企業提交申請并作出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承諾后,可以先領取生產許可證再接受現場審查,實行"先證后核"。后續監管如發現不符合要求,即依法撤銷許可證。三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按照"雙隨機"方式加大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頻次和品種,擴大覆蓋面,尤其對此次取消許可管理的產品要實現抽查全覆蓋。
會議認為,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綠色金融體制機制創新,加大金融對改善生態環境、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等的支持,對調結構、轉方式,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也是扎實履行中國政府對《巴黎協定》的承諾,應根據需要突出重點,有序探索推進。會議決定,在浙江、江西、廣東、貴州、新疆5省(區)選擇部分地方,建設各有側重、各具特色的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在體制機制上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主要任務:一是支持金融機構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或綠色支行,鼓勵小額貸款、金融租賃公司等參與綠色金融業務。支持創投、私募基金等境內外資本參與綠色投資。二是鼓勵發展綠色信貸,探索特許經營權、項目收益權和排污權等環境權益抵質押融資。加快發展綠色保險,創新生態環境責任類保險產品。鼓勵綠色企業通過發債、上市等融資,支持發行中小企業綠色集合債。加大綠色金融對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鎮綠色建筑與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三是探索建立排污權、水權、用能權等環境權益交易市場,建立企業污染排放、環境違法違規記錄等信息共享平臺,建設綠色信用體系。推廣和應用電子匯票、手機支付等綠色支付工具,推動綠色評級、指數等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四是強化財稅、土地、人才等政策扶持,建立綠色產業、項目優先的政府服務通道。加大地方政府債券對公益性綠色項目的支持。通過放寬市場準入、公共服務定價等措施,完善收益和成本風險共擔機制。五是建立綠色金融風險防范機制,健全責任追究制度,依法建立綠色項目投融資風險補償等機制。促進形成綠色金融健康發展模式。(記者 袁華明 通訊員 張濤)
編輯:
傅煒如
關鍵詞:
綠色金融;綠色;改革創新;試驗區;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