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6月4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項目儲備謀劃推動上海市基礎設施REITs提質擴容的通知提出,加強項目儲備謀劃,建立動態儲備機制。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建立“愿推盡推”的基礎設施REITs項目儲備機制,會同各區發展改革委、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及各行業主管部門,聚焦上海基礎設施重點領域,梳理權屬清晰、收益穩定、具備市場化運營能力的優質資產,并加強前期培育。鼓勵上海各有關企業積極申報基礎設施REITs儲備項目。
通知明確,擬申報儲備項目需基本符合四大條件。在資產類型方面,屬于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全面推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項目常態化發行的通知》支持發行REITs的領域,包括交通、能源、市政等,以及符合國家重大戰略、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等要求的其他基礎設施項目。在合規手續方面,項目權屬清晰,土地使用、規劃建設、竣工驗收等手續基本完備,無重大法律瑕疵。項目從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投資管理等角度具備可轉讓性。在項目運營方面,項目需已完工并正式投入運營,具有相對成熟的運營管理模式,可由市場化主體獨立運營。在資產規模方面,對于首次發行基礎設施REITs的項目,估值原則上不低于10億元(租賃住房項目和養老設施項目不低于8億元);對于已發行上市REITs項目的擴募項目,規模上不作要求。由同一發起人持有控制、歸屬同一資產大類的多個項目可打包后合并計算。
通知明確,支持項目發起人(原始權益人)運用pre-REITs等工具加強項目整合和運營提升。對暫不符合儲備條件的項目,上海提供“一對一”輔導,通過優化資產結構、完善合規手續、提升運營效率等方式,加快培育成熟項目。
項目儲備是起點,高效審核是項目落地的“加速器”。通知表示,優化項目審核推薦,提升申報發行效率。上海不斷優化完善“市區同步、部門并聯”的項目審核推薦機制。對于納入儲備庫的優質項目,建立“綠色通道”機制,優先推薦至國家發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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