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月10日消息 據中國鄉村之聲《三農中國》報道,民政部近日印發《關于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的意見》。意見提出,力爭到2020年,我國實現城市社區平均擁有不少于10個社區社會組織,農村社區平均擁有不少于5個社區社會組織。
此次民政部出臺的《意見》中,強調了社會組織在農村社區中的地位。中國鄉村之聲特約評論員魏永剛認為,社會組織將會在鄉村治理、文化建設等方面發揮全新的、積極的作用。
魏永剛:建設農村社區社會組織對于廣大農村來說,是一個新事物,但這是一項有現實意義和深遠意義的大事。
我們都知道,傳統農村是自然形成的互助合作的居民社區。這個社區的互助合作是建立在血緣關系基礎上的、以老幼接續為條件的志愿義務合作。但是,隨著農村人口流動和城鎮化速度的加快,農村傳統的義務合作體系已經被打破,留下了很大空白。這種空白給農村的特殊群體,比如老人和兒童,帶來了很大的生活困難,而且也給農村社會治理帶來了很多問題。農村社區社會組織建設正是以一種新的志愿形式,來補上這個空白,提升農村的社會治理水平。
當然,這種社區社會組織與傳統的以親情為紐帶的志愿互助服務不完全相同。它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具有很多新功能。比如,社區社會組織要發揮培育社區文化、吸引居民參與、促進社區和諧等作用。這些功能都是過去傳統的鄰里互助、親情合作關系所沒有的。社區社會組織這些新功能的發揮,必將為農村基層文化建設,為農村組織形式的變革,帶來新變化。
同時,魏永剛也強調,由于社會組織的特殊性,針對農村的社會組織,政府部門應當更多地引導和管理,以便讓它們能夠發揮有效的作用。
魏永剛:我們還要看到,農村社區社會組織建設將給農村社會治理提出新要求。過去很長時期,農村社會治理與行政管理是區分不清的,縣鄉政府部門習慣于以行政管理來代替基層社會治理。有了社區社會組織,縣鄉政府部門就要認真想辦法加強對這些社會組織的管理和引導。縣鄉黨組織也要在工作指揮、宣傳組織、人才培養和資金支持等各個方面,認真研究新形勢提出的新問題。
對于建立在農耕文明之上的農村來說,社區社會組織確實是一個新事物。我們相信,這個新事物必將為農村社會治理帶來新氣象,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做出新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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