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攻堅還要啃哪些硬骨頭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詳解《“十三五”扶貧攻堅規劃》
本報記者 亢 舒 顧 陽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也是脫貧攻堅的沖刺階段。國務院日前印發《“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規劃》是國務院確定的“十三五”國家級重點專項規劃之一,是指導我國“十三五”時期推進脫貧攻堅工作的行動綱領。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地區司負責人就《規劃》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截至2015年底,我國還有14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832個貧困縣和12.8萬個貧困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5630萬人。當前,貧困問題依然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最突出的“短板”,脫貧攻堅形勢復雜嚴峻。
脫貧指標如何確定
《規劃》明確提出,到2020年,穩定實現農村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貧困地區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確保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
國家發改委地區司有關負責人介紹,《規劃》緊密圍繞這個總目標和總方向,從約束性和預期性兩個方面提出了10項具體指標。其中,約束性指標包括貧困人口、貧困村、貧困縣、易地扶貧搬遷人口、貧困戶存量危房改造率5項。并明確指出,到2020年,5630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現脫貧,12.8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有序退出,832個貧困縣全部摘帽;預期性指標包括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農村集中供水率、義務教育鞏固率、貧困戶因病致(返)貧戶數、貧困村村集體經濟年收入5項,并明確指出,到2020年,貧困地區農村集中供水率達83%以上,貧困縣義務教育鞏固率達93%以上,建檔立卡貧困村村集體經濟年收入達5萬元以上。這些指標的設置,既強化了“十三五”脫貧攻堅工作的底線要求,又體現了《規劃》的預期引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