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詐騙致他人身亡或精神失常 將從重處罰
2016-12-20 11:19:00 來源:中新網
中新網北京12月20日電(記者 張尼)20日,“兩高一部”在北京發布《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該《意見》明確了達到相應數額標準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酌情從重處罰”的10種情形,其中包括“造成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后果”等。
2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該《意見》明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達到相應數額標準,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從重處罰:
——造成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后果的;
——冒充司法機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詐騙的;
——組織、指揮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伙的;
——在境外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
——曾因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曾因電信網絡詐騙受過行政處罰的;
——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或者詐騙重病患者極其親屬財物的;
——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等款物的;
——以賑災、募捐等社會公益、慈善名義實施詐騙的;
——利用電話追呼系統等技術手段嚴重干擾公安機關等部門工作的;
——利用“釣魚網站”鏈接、“木馬”程序鏈接、網絡滲透等隱蔽技術手段實施詐騙的。
編輯:賈斯曼
關鍵詞: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從重處罰;意見;精神失常
2016年,山東女大學生徐玉玉之死、清華大學教授被騙上千萬元等案件,使電信網絡詐騙問題成為最受矚目的社會熱點之一。相關部門為破解這個多年頑疾,從三大路徑進行了突破。
2016-12-15 18:31:00
12月14日,在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指導下,由公安部刑偵局、騰訊安全主辦的“守護者反電信網絡詐騙聯合大會”在北京舉行。會上,騰訊守護者計劃安全團隊公布了2016年在公安部“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中,協助警方破獲的十大經典案件。
2016-12-15 15:17:00
近年來,面對電信網絡詐騙猖獗的發展態勢,打擊此類犯罪行為已經上升到國家高度,被納入到法律范疇。為此,大會對“社會共治”打擊電信網絡詐騙達成共識,倡導全產業鏈成員共同承擔社會責任、各騁所長,構建一個反詐騙共治體系,以產業鏈對抗產業鏈,向黑色產業發起全面攻勢。
2016-12-15 15: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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