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呼和浩特4月27日消息 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了解到,為了更好地保障革命功臣的生活,根據國家民政部、財政部通知精神,自治區民政廳、財政廳近日聯合下發通知,加大財政補貼力度,每年增加優撫經費1826萬元,惠及全區51293名優撫對象。
據了解,本次調整的具體措施為:適當提高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使其生活達到當地農村牧區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中央財政在現行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30元,自治區在中央政策基礎上,每人每月再提高70元,所需經費由自治區和盟市、旗縣按1:1比例分擔;調整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中央財政每人每月補助104元,自治區財政每人每月補助56元;提高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不符合評殘條件和享受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條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難的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的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以及其他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提高30元,達到每人每月130元。優撫對象調整后的生活補助標準從2008年10月1日起執行。(劉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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