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呼和浩特4月3日消息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教育廳、公安廳、監察廳、人事廳聯合發文通知,要求各高校嚴格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制度的通知》要求,嚴把電子注冊和學歷證書發放關,逐步建立起招生、新生學籍注冊、學年注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畢業生就業一體化信息管理,完善高等學校學生管理體系,切實加強對高等教育學歷的規范管理。
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工作是一項政策性、權威性很強的工作,經教育部授權,內蒙古教育廳所屬內蒙古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是我區開展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認證工作的唯一合法代理機構,其他任何單位無權進行。
學歷證書的認證范圍包括: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絡教育等國民教育系列學歷證書。黨校、軍隊院校、國外院校學歷證書及高中、中專、技校的學歷證書不屬于此范圍。
在申請學歷證書認證服務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并填寫高等學歷認證申請表(在內蒙古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下載),單位申請認證服務,經辦人還需持有單位介紹信。
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工作,是構建誠信社會的需要,也是規范高等學校辦學行為的迫切需要,按照要求,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在辦理公務員和其他工作人員考錄招聘、干部調動任免及各類專業人才職稱評審,各高校在進行成人、自考、研究生報名資格審核等工作時,對有疑義的學歷證書,需要當事人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查詢報告》。對違規操作、弄虛作假的,初公布已注冊證書作廢外,監察、公安、教育等部門還將追究有關人員和單位的責任。(丁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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