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包頭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張章寶被當地百姓稱作“為民做主的好干部”,他用自己辛勤的汗水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和社會的和諧,請聽中央臺記者陳青平 包頭臺記者單繼梅報道
今年55歲的張章寶是包頭市土右旗檢察院控告申訴檢察科一名普通工作人員,但是在當地百姓心中,他辦的案子讓人放心。
乙:“去調查這個事情實實在在的解決問題呢,不是潦潦草草,這個領導確實不賴,我認為是為人民作主的。”
2003年3月初的一天,土右旗溝門鎮后灣和北只圖兩個村集體上訪高速公路占地補償款的問題,旗里派張章寶去處理。
北只圖村村委會主任王小高:“他一接管這個案子,當成一回事。今天來、明天來,還要去外面取證調查,一個多月他連個禮拜天都沒有。”
張章寶十多天吃住在村里,翻閱的帳目和單據有五、六尼龍袋子,最終將村民反映的問題澄清,將一名挪用公款的村干部移送偵察部門查處,還協調鎮政府返還了村里的10多萬元占地補償款提留。
張章寶:“他們出一次門不容易,人民群眾的事即使是小事,來我這兒,我就應該當作大事兒來對待,老百姓來我這兒,就讓他怒氣、怨氣而來,通過我的接待讓他消除怨氣,高興而走。”
在包頭市檢察系統,張章寶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的工作模式人人皆知。
土右旗檢察院檢察長張忠明:“他在控申崗位干了十三年,處理了三百八十六起案件,沒有一件是重復訪、越級訪,進京訪。能從細微處見到對老百姓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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