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呼和浩特1月8日消息 2008年,內蒙古自治區以規范和落實各項政策為重點,建立健全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讓職工收入與經濟增長同步,不斷縮小高低收入者之間的收入差距。
按照自治區的要求,內蒙古各盟市及有關部門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相應調整。如呼和浩特市確定最低工資標準為,市四區680元/月,旗縣500元/月。與此同時,內蒙古各盟市加快建立企業職工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目前,全區建筑企業簽訂工資集體協議已有3900多家,占工業和建筑企業總數的4%,覆蓋職工50多萬人,占企業職工總數的30%。
內蒙古各盟市全面落實了第一階段公務員津貼補貼政策,使公務員工資收入實現較大幅度增長,全區公務員津貼補貼年人均發放水平比規范前增加3600多元。同時,提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地區津貼標準,如阿拉善盟離休人員地方性津貼月平均增加931元、退休人員月平均增加681元。(勿日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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