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呼和浩特11月27日消息(記者陳青平 通訊員李健 李桂賢)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從保障安全生產的大局出發,從11月23日起,在呼和浩特市范圍內集中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節能材料和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專項整治行動。
這次整治行動將經銷建筑節能材料的批發、零售單位以及建筑施工單位均納入了檢查范圍,對其經營行為進行三項檢查。一查有無經銷無產品名稱、無廠名、無廠址的節能材料和產品;二查建筑工程違規使用質量不合格的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三查無照經營、冒用他人產品商標、廠名、廠址及檢驗報告、利用廣告對產品質量做虛假宣傳、以次充好等違法違規行為。
為保障該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呼和浩特工商部門采取三項措施,有效規范相關經營主體的經營行為。一是加強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流通市場監管,強化市場主辦者的責任,督促建材經銷企業建立索證索票和進銷貨臺帳制度,確保其依法銷售質量合格、手續齊備的節能材料和產品,嚴禁采購和銷售“三無”節能材料和產品,并對節能材料和產品的經銷企業銷售的材料和產品的出廠合格證、檢驗報告等手續進行查驗,切實凈化流通市場。在加大日常檢查、巡查力度的同時,加強質量監測,針對當地市場上存在的突出問題適時開展專項檢查、整治,及時向社會曝光重大、典型案例。二是建立監督檢查聯動機制,聯合各轄區的住房和城建主管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及墻體材料革新與建筑節能管理機構要依據有關職能組織聯合檢查,依照有關規定和標準,針對建筑節能材料和生產、流通、使用等環節存在的質量突出問題,對需要重點檢查的節能材料和產品質量進行匯總歸納,列出檢查清單,統一安排監測。三是按照誰登記、誰管理的原則,對各轄區登記在冊的建材市場、建筑施工單位進行全面檢查。并建立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的信用分類管理機制,按照企業違法違規程度和頻次,對違反規定的節能材料和產品生產企業、經銷企業和建筑工程使用單位進行不良信用記錄,對一定時期內未出現不良記錄的守法企業建立企業有良信譽紀錄,并予以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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