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呼和浩特8月25日消息 記者從包頭市環境監測站獲悉,今后,包頭市機動車年檢將增加新內容,未取得《機動車排氣合格證》的機動車一律不予核發安全年檢合格證。
據了解,包頭市城市機動車數量每年以近15%的速度增長。環境檢測結果分析,包頭市環境空氣中70%的一氧化碳、60%的碳氫化合物和40%的氮氧化合物來自機動車尾氣。機動車尾氣污染已經成為城市大氣環境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
為改善包頭市大氣環境質量,有效控制機動車污染,促進城市公共交通的科學、和諧發展,今年包頭市出臺了《包頭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發布了《關于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目前,包頭市環宇機動車尾氣檢測站和包頭市華茂機動車尾氣檢測站已經取得內蒙古自治區環保局機動車排氣定期檢測委托資質,承擔機動車尾氣排放定期檢測,包頭市環境監測站機動車尾氣管理室進行監督管理并核發《機動車排氣合格證》。包頭市公安交警支隊各機動車檢測站履行查驗《機動車排氣合格證》職責,未取得合格證的機動車一律不得進行安全技術檢驗。(趙淑麗 通訊員 陳永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