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呼和浩特8月19日消息(記者鄭穎 通訊員崔艷鳳 朱濤) 記者從滿洲里出入境檢驗檢疫據了解到,自即日起符合條件的進出口企業,其水果等出口貨物的檢驗檢疫在滿洲里口岸有望實現直通放行。
據滿洲里檢驗檢疫局檢務處介紹,只要符合嚴格遵守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法律法規,2年內無行政處罰記錄;檢驗檢疫誠信管理(分類管理)中的A類企業(一類企業);企業年進出口額在150萬美元以上;企業已實施HACCP或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并獲得相關機構頒發的質量體系評審合格證書;出口企業同時應具備對產品質量安全進行有效控制的能力,產品質量穩定,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年批次檢驗檢疫合格率不低于99%,1年內未發生由于產品質量原因引起的退貨、理賠或其他事故等這些條件的企業,均可提出直通放行申請。
企業應填寫《直通放行申請書》,并提交以上規定的企業條件的相關證明性材料,便可向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提出直通放行申請。經檢驗檢疫機構審核批準并報質檢總局備案、公布后,符合進出口直通放行條件的進出口貨物便可實施直通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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