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呼和浩特7月31日消息(記者文偉 通訊員姜峰 辛財友 王慶文) 7月31日,記者從扎蘭屯市電業局了解到,從今年7月1日起,扎蘭屯市農村電價再次大幅度下調。原非居民照明電價下降了0.199元/KWH,原商業電價下降了0.264元/KWH,非普工業電價下降了0.184元/KWH,大工業電價下降了0.126元/KWH,農業生產電價下降了0.319元/KWH。據測算,此次電價調整后每年可減少鄉鎮各類電費支出1000多萬元。
這次電價調整,是依據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提高呼倫貝爾電網電價的通知”【內發改價字(2008)1201號】文件精神進行的。這是扎蘭屯市繼2005年9月1日城鄉居民照明實現同網同價后的又一重大喜訊:其他類別用電于 2008年7月1日抄見電量起實現城鄉同網同價,并實現了扎蘭屯市與呼倫貝爾電網同網同價。
文件還明確規定:為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提高至每千瓦時0.2分錢。其中,對居民生活和化肥生產用電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附加仍維持原標準,即每千瓦時0.1分錢。本次調價中適當調整了銷售電價結構,將原來的非居民照明、商業用電和非普工業用電價格統一合并為一般工商業,并提高了兩部制電價中的基本電費的比重,基本電費由調價前的14元/KVA/月調至為19元/KVA/月。本次調價,對居民生活和化肥生產用電價格不做調整。扎蘭屯市區商業電價、大工業以及農業生產電價分別下調了0.027元/KWH、0.044元/KWH、0.319元/KWH。
實行同網同價后,經過按實際用電比例及分類電價調整幅度測算,同價后扎蘭屯市電價總體水平平均下降了0.0238元/KWH。這次電價調整,對于促進扎蘭屯市工業快速發展、對外招商引資以及促進各鄉鎮經濟發展將起到不可估量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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