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申報國家農產品地理標志成功后,在東經106.36°至107.06°、北緯39.15°至39.52°的地域內所生產的葡萄只允許使用“烏海葡萄”這一標志。農產品地理標志是標示農產品來源于特定區域,產品品質和相關特征主要取決于自然生態環境和歷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稱冠名的特有農產品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