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呼和浩特6月10日消息 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經委獲悉,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內蒙古自治區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要求,內蒙古2008年淘汰落后生產能力目標日前確定。
內蒙古2008年淘汰落后生產能力目標是:小火電45萬千瓦、煤炭600萬噸、煉鋼10萬噸、煉鐵255萬噸、水泥232萬噸、焦炭130萬噸、鐵合金20.79萬噸、電石55.78萬噸、銅冶煉0.5萬噸、鉛冶煉5.2萬噸、造紙1.7萬噸、酒精0.5萬噸。為切實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內蒙古要求各盟市按照自治區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總體部署,制訂淘汰落后產能量化指標,提出本地區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實施方案,并與落后產能企業所在旗(縣、市、區)政府簽訂淘汰落后產能責任書,明確淘汰時間、目標、要求,落實相關責任。同時,要求各地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對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督,妥善安置關停企業的職工,確保關停落后產能企業和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順利進行。
內蒙古自治區要求,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產業政策,對產品屬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有關主管部門要依法吊銷生產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督促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環境保護管理部門要吊銷其排污許可證;電力供應企業要依法停止供電。對違反規定者,監察部門要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戴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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