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呼和浩特5月26日消息 5月21日,內蒙古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向各盟市、黃河工程管理局和紅山水庫管理局發出《關于做好2008年防汛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樹立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全力做好防汛工作。
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防汛責任制,把建立健全行政和技術責任制,提高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應急反應能力和處置能力,作為落實防汛責任制的重要內容。要抓緊進行水毀工程修復,排除影響安全度汛的隱患;清除行洪障礙;落實通訊保障、搶險隊伍以及防汛物料儲備。各地區要嚴格執行水庫的管理責任和管理權限。保證報汛通訊和搶險道路暢通。加強水庫預警預報,禁止超汛限水位運行,確保水庫安全度汛。各城市的防汛責任人要從思想上、組織上、措施上做好準備,確保城市安全度汛。要切實做好山洪災害防御工作。要加強宣傳,普及防御山洪災害知識,提高防災意識,增強群眾的自我保護能力。各地區要在山洪易發地區修筑和加固必要的防洪工程,要避免因開礦、采石、筑路等人為活動造成山洪災害。(馬艷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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