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呼和浩特4月11日消息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巴特爾主席上任的第二天就對松花江流域內蒙段水污染防治做出重要批示。要求近期召開流域內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現場辦公會議,傳達胡錦濤總書記和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部級聯席會議精神,部署工作,明確任務;明確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政府為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對不能完成責任目標的地區實行嚴格的問責制;自治區發改委、財政廳、建設廳、水利廳、環保局加強對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的指導和監督檢查,盡快落實項目審批和有關資金,解決項目進展中存在的問題;近期由環保局牽頭,會同發改委、財政廳、建設廳對項目進展情況做一次監督檢查,對不能按期完成治污任務的企業,一律實行停產整治,不能按期完成的地區實行區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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