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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連浩特市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平穩物價 |
中廣網 2008-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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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網呼和浩特1月28日消息(記者阿都欽 二連浩特臺記者 高月紅)近日,內蒙古二連浩特市物價局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對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務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實施辦法》,結合二連浩特市沒有達到一定規模并涉及干預品種范圍的生產經營企業的實際,相應做出了具體規定。這次干預主要對象涉及達到一定規模的12家批發、零售經營戶。
干預措施要求,有關企業一次調高價格達到40%以上、10日內累計調價達到6%以上、30日內累計調價達到10%以上的,需在價格調整后24小時內向該市物價局書面報告調價情況。
干預措施還規定,二連浩特市物價局對調價如有異議,在3個工作日內責令有關經營者恢復原價或者降低調價幅度。經營者如果對決定持有不同意見,可以在執行有關決定的同時,提請重新審議。對未按規定履行申報和備案程序、未在規定的時間內申報或者備案、經營者申報后提前提價、不執行價格主管部門做出的不予提價、降低提價幅度或者標準等決定、不按照規定說明理由或者虛構理由和提供虛假資料、不執行限定差價率或者利潤率,以及違反價格干預措施的其他行為,將責令經營者改正,并依法予以處罰。
據了解,提價申報和(或)調價備案的品種范圍主要是成品糧及糧食制品、食用植物油、豬肉和牛羊肉及制品、牛奶、雞蛋、液化石油氣等關系民生、民用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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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編:阿都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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