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呼和浩特1月18日消息 記者1月17日獲悉,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舉行通報會,公布了6起社會加油站違反國家政策規定,擅自提高成品油銷售價格的典型案件。
這6起案件分別是:一、呼和浩特市凌峰石油制品有限公司下屬的兩家加油站銷售—10號柴油,政府規定的零售價格為5.36元/升,該加油站實際按6.10元/升銷售。二、呼和浩特市興達加油站按每升6.58元/升銷售—10號柴油。三、呼和浩特市華威加油站按6.8元/升銷售—10號柴油。四、包頭市安力科技實業有限公司加油站銷售—20號柴油,政府規定的零售價格5.62元/升,該加油站實際按5.9元/升銷售。五、包頭市固陽縣發達加油站銷售0號和—20號柴油,政府規定的零售價格為5.13元/升、5.62元/升,該加油站實際按6.5元/升、7.3元/升銷售。六、包頭市九原區正大加油站銷售0號和—10號柴油,政府規定的零售價格分別為5.13元/升、5.4元/升,該加油站實際按5.88元/升、6.58元/升銷售。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價格監督檢查局已分別對這些加油站進行不同程度的罰款。
自治區發改委要求全區各地價格監督主管部門要密切關注成品油市場價格動態,對違反國家政策規定、擅自提高價格銷售成品油的經營者,依法從重從快處理。(戴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