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蘭州日報報道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精神,引導各縣市區(以下簡稱“縣”)加快培育壯大縣域經濟,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甘肅省縣域經濟發展綜合評價考核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實行)》。

  《辦法(試行)》考核對象是全省86個縣。考核內容為各縣根據主體功能定位,結合發展基礎、資源稟賦和產業發展方向,自主確定1至2種發展類型,經市(州)政府研究確定后,向省加快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其中,位于限制開發區的農產品主產區或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縣,須先選擇農業優先型或生態功能型。選擇兩種發展類型的縣,在完成主體功能區發展要求的基礎上,參評其他類型考核,以分類評價得分高的為準。其中:城市服務型,突出城市功能增長和輻射帶動,側重對城鎮化水平、服務業等發展成效的考核。

  工業主導型,突出工業集聚和轉型升級,側重對工業產業規模、科技創新等發展成效的考核。

  農業優先型,突出農業產業提質增效,側重對農業產業化、農民增收等發展成效的考核。

  文旅賦能型,突出文旅資源轉化帶動,側重對文化旅游業綜合發展、相關產業帶動等發展成效的考核。

  生態功能型,突出生態優先和環境保護,側重對生態保護、環境質量等發展成效的考核。

  《辦法(試行)》指出,縣域經濟發展綜合評價指標在客觀反映縣域經濟發展現狀的基礎上,更加突出競相發展導向,更加突出綠色創新發展理念,更加突出產業優先發展路徑,設置經濟發展、創新驅動、城鄉融合、綠色生態、風險防控5個方面25項指標,其中,正向評價指標21項、逆向評價指標4項。

  《辦法(試行)》 明確,縣域經濟發展綜合評價由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統計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數據來源部門對其負責的指標數據經認定、復核后報送省統計局,由省統計局負責測算評價得分。形成考核結果后,由省加快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領導小組審定,并報請以省委省政府名義表彰獎勵。對獲獎的縣,在安排項目、資金等方面適當予以傾斜。評價結果作為各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干部獎懲任免和給予相關政策激勵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