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西出臺激勵政策支持縣域經濟發展

  ■ 對獲得年度“廣西高質量發展先進縣”“廣西高質量發展進步縣”的縣,分別給予5000萬元、3000萬元一次性財力獎勵

  ■ 對發展速度快的縣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中的稅收收入增幅超過全區平均增幅10%—20%的部分,按50%不計為標準財力;超過全區平均增幅20%以上的部分,按100%不計為標準財力

  設立專項獎勵資金、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加大獎勵補助力度……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完善自治區對縣財政管理促進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出臺一系列激勵約束措施,進一步激發縣域經濟發展活力。

  《實施意見》提出,自治區設立縣域經濟發展專項獎勵資金,對獲得年度“廣西高質量發展先進縣”“廣西高質量發展進步縣”的縣,分別給予5000萬元、3000萬元的一次性財力獎勵。激勵各市加大對縣扶持力度,對連續2年補助所轄縣轉移支付總額均增長的市,自治區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

  自治區在測算相關轉移支付時,對發展速度快的縣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中的稅收收入增幅超過全區平均增幅10%—20%的部分,按50%不計為標準財力;超過全區平均增幅20%以上的部分,按100%不計為標準財力。同時,對財政收入結構優化且財政自給率連續2年提高的縣,加大獎勵性補助。

  實施產業發展激勵政策,鼓勵做大做強縣域工業和高新技術產業。根據《實施意見》,自治區對工業增加值等增長情況超全區平均水平且排在全區前20名的縣給予一定獎勵,并對20個縣中排名較上年提高的縣再適當增加獎勵,對產業園區專項債券傾斜支持。對財政自給率低于全區縣級平均水平的縣,強化相關約束機制,形成良好政策導向。

  《實施意見》適當調整自治區財政直管縣和市管縣名單,將陽朔縣、靈川縣、永福縣由市管縣調整為自治區財政直管縣,其他自治區財政直管縣和市管縣維持目前管理方式不變。(記者/周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