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評論員:先烈不容褻瀆 英雄不能忘卻
2016-09-22 14:11:00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9月21日電 題:先烈不容褻瀆 英雄不能忘卻
新華社評論員
日前,備受關注的邱少云烈士之弟邱少華訴孫杰(微博用戶名“作業本”)、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權糾紛案在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二被告被判決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用法治捍衛紅色記憶、捍衛英雄尊嚴,法院的判決得到社會各界廣泛認同,也帶來了深刻的警示與思考。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企業經營當盡社會責任。被告孫杰將“邱少云烈士在烈火中英勇獻身”比作“半面熟烤肉”,加多寶公司在營銷活動中為錯誤言論傳播推波助瀾,不僅侵犯邱少云烈士的名譽權,更向社會散布抹黑英雄、歪曲歷史的負能量,造成惡劣影響。先烈不容褻瀆,底線不可觸碰。正因為這樣,被告的行為從一開始就遭到廣大網友和社會公眾的譴責,最終也難逃法律的懲處。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一個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沒有英雄,一個有前途的國家不能沒有先鋒。近年來,從設立烈士紀念日,到不斷提高烈屬撫恤標準,再到紅色旅游的蓬勃興旺,崇尚英雄、緬懷先烈日益成為社會風尚。但也應看到,歷史虛無主義也在暗流涌動,其負面影響不能忽視。
某些人打著“還原歷史”“尋找真相”“重新評價”等幌子,歪曲、否定中國革命史、黨的歷史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史,誣蔑、詆毀英模人物。從“質疑”黃繼光、貶損邱少云,到制造謠言丑化劉胡蘭和“狼牙山五壯士”,一些人把否定歷史當時髦,以解構崇高為能事,將民族英雄、革命先烈污名化。罔顧事實、混淆是非、忘本忘祖,這股歪風邪氣沖擊社會共識、挑戰正義良知、扭曲價值判斷,成為必須驅散的“霧霾”,引起人們的高度警覺和強烈反對。
歷史學家說過,如果喪失對歷史的記憶,我們的心靈就會在黑暗中迷失。在歷史的天空上,每一位英烈都是永恒的星辰,他們承載著歷史記憶和思想感情,標注著民族精神的高地。在這個大是大非問題上,我們不能掉以輕心、聽之任之。要旗幟鮮明地反對歷史虛無主義,用真相為英雄正名,以法律捍衛英雄名譽,在傳承與創新中講好英雄故事,在全社會營造銘記英雄、崇尚英雄、捍衛英雄、學習英雄、關愛英雄的良好氛圍,挺起精神脊梁,守護好我們民族的根與魂。
“天地英雄氣,千秋尚凜然。”打開厚重的史冊,品讀無數英烈譜寫的壯麗篇章,我們從歷史深處汲取砥礪奮進的力量。劉胡蘭堅貞不屈、用生命詮釋“生的偉大、死的光榮”,邱少云舍生取義“在烈火中永生”,雷鋒“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無限的為人民服務之中去”……英烈們振興中華的志向、堅守信仰的忠誠、敢于犧牲的壯舉、熱愛人民的情懷,深深融入民族血脈,成為我們不忘初心、繼續前進的動力源泉,成為我們振奮精氣神、集聚正能量的精神財富。
據統計,全國每年有1.5億多人次的群眾瞻仰祭掃烈士紀念設施。每一個深深的鞠躬,每一次深情的仰望,都在表達對英烈的緬懷、對歷史的敬畏。“實現我們的目標,需要英雄,需要英雄精神。”在決勝全面小康、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新征程上,讓我們高擎英雄旗幟、弘揚英雄精神,沿著英烈們開辟的復興之路接力前行,書寫無愧于歷史和時代的新篇章。
編輯:王丹蕾
關鍵詞:邱少云;英雄故事;被告;褻瀆;狼牙山五壯士;還原歷史;重新評價;作業本;烈士;忘卻
近日,備受關注的侮辱革命烈士邱少云案一審宣判,二被告被判決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消息傳來,人們都說“痛快”。
2016-09-22 13:39:00
專家評“辱邱少云烈士案”:英雄先烈名譽不容侵害,2013年5月22日,孫杰(微博賬號“作業本”)在新浪微博發文對邱少云烈士進行侮辱、丑化,在網絡和現實社會中引起了強烈反響。為此,2015年6月30日邱少云烈士的胞弟邱少華向大興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人民幣1元。
2016-09-20 19:34:00
今天上午,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對邱少云烈士的弟弟邱少華訴孫杰、加多寶(中國)飲料公司一般人格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二被告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公開發布賠禮道歉公告,向原告邱少華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該公告須連續刊登五日。邱少華提出精神損害撫慰金1元的訴求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2016-09-20 19: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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