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廈門同安法院創新生態司法保護機制
2015-01-08 19:50: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今年以來,同安法院妥善化解林業、涉農污染等糾紛12起,協調土地行政管理糾紛3件,非訴行政執行11件,審結2件環境污染案,為富美同安建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創新審執工作模式。抽調業務骨干,成立生態合議庭,選聘環保工作者擔任人民陪審員,集中審理涉及環境保護的民事、刑事、行政訴訟和非訴行政執行案件,強化環保司法審執配合,專門安排人員專項負責環保案件執行工作,提高執行效率。
二是妥善化解涉農糾紛。推進環境保護民事糾紛巡回審判工作,堅持就地處理原則,實行環境保護案發地巡回審理、就地審判,認真查清環境污染破壞事實,責令侵權人通過消除污染等方式化解糾紛,并發揮巡回審判教育功能,增強社會公眾的環境保護意識。
三是健全聯動銜接機制。健全與公安、檢察、環保、水利等部門生態執法聯動機制,推動行政執法與環境司法聯動銜接,定期召開環保聯席協商會,認真研究環境司法工作中的難點問題,適時提出司法建議,大力支持依法開展環境執法工作。
四是強化環境司法威懾。嚴厲懲治污染河道、重點水域、破壞森林、耕地等違法行為,認真評估環境違法行為對環境經濟價值、生態價值等造成的損害程度,引導違法者認識到行為的危害性和嚴重性,鼓勵其積極彌補環境損害,并作為行政處罰、刑事量刑的考慮因素。
編輯:龍明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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