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2月3日消息(記者何偉奇 通訊員蔡曉琳)近日,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組織召開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專題工作會議。會議決定由粵港澳大灣區內廣州、珠海、惠州、中山、東莞、佛山、江門、肇慶8市的13家法人銀行機構作為首批試點機構,率先探索開展環境信息披露試點工作,標志著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試點在粵港澳大灣區正式啟動。

  在碳達峰、碳中和背景下,金融機構對外披露自身經營活動、投融資活動對氣候環境的影響,以及氣候環境因素對授信客戶信用風險變化的影響等相關信息,不僅可以提升金融機構氣候與環境風險管控水平,更有利于推動金融體系充分發揮金融中介作用、引導更多社會資金投向綠色低碳領域、加速經濟和金融的綠色化進程,進而可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持。

  根據相關工作要求,試點金融機構將參考和對標中國人民銀行下發的《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試行)》,遵循“把握重點、大膽突破、能披盡披、不披露即解釋”的原則,率先探索開展環境信息披露工作。環境信息披露內容主要包括,與環境有關的年度概況、治理結構、政策制度、本行環境風險和機遇的客觀分析、環境風險管理及流程、自身經營活動對環境產生的影響、投融資對環境產生的影響等方面。各試點單位須于2021年3月15日前制定適合本行的環境信息披露工作方案,于6月30日前形成2020年度環境信息披露報告,從2022年起每年的3月31日前形成上一年度的環境信息披露報告。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將把試點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工作情況作為定性評價指標,納入每季度綠色信貸業績評價內容,并擇時對試點有關工作情況進行公開通報。

  據了解,推動金融機構開展環境信息披露,是構建綠色金融體系、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助推實現綠色低碳發展和“30·60目標”的重要舉措。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接下來還將加強對試點單位的指導、組織開展環境信息披露專題學習培訓、強化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能力建設,促進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內容和形式規范化、精細化,有序推動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常態化,并適時擴充試點金融機構范圍,確保廣東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試點工作高質量、高標準地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