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成都12月16日消息(記者賈宜超)成都市民政局與成都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成都市老年人高齡津貼的意見》。其中明確,提高成都市高齡津貼發放標準,各年齡段在原有標準基礎上分別提高20%,即:80—89周歲津貼指導標準為每人每月60元;90—99周歲津貼指導標準為每人每月240元;100周歲及以上津貼指導標準為每人每月600元。該《意見》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同時,調整了市級財政對區(市)縣的補助方式。原高齡津貼制度市級財政對區(市)縣的補助方式基本上是分一、二、三圈層按比例補助。因城市管理體制調整,將中心城區范圍擴大至“11+2”區域,以及成都市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市與區(市)縣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推行,原有的按圈層按比例補助的方式已不合時宜。《意見》將市級財政對區(市)縣的補助方式調整為:市和區(市)縣兩級支出責任分擔按照成都市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市與區(市)縣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