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8月9日消息(記者郭翔宇 通訊員廖培金)昨天上午,廣州市社會力量參與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聯動機制啟動儀式在市民政局舉行。市、區兩級民政部門和救助管理機構負責人、相關社會力量代表、專家學者約70余人參加了啟動儀式。
為進一步推動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質量大提升,全面構建“政府+社會、社工+志愿者”的聯動工作模式,促進形成全社會齊救共助的救助服務新格局,近日,廣州市民政局出臺了《廣州市民政局關于促進社會力量規范參與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的實施意見》,同時依托有影響力的社會組織創新建立社會力量參與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聯動機制,旨在補齊當前參與救助服務的社會力量相對分散、提供服務不夠規范、與政府工作銜接不夠緊密、難以形成工作合力等短板,發揮聯動機制的引擎帶動和平臺聚合效應,有效發動社會力量規范參與救助服務工作,高效整合社會資源,創新社會治理模式,合力幫助流浪乞討人員擺脫困境,回歸家庭,充分彰顯社會公平、和諧。
在廣州市民政局的指導下,廣州市尚炳輝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廣州市暖加公益促進會、廣州市鼎和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等單位聯合發起成立廣州市社會力量參與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聯動機制,致力于推動實現“健全一個機制、建立一個平臺、組建一支隊伍、規范一套制度、構建一個網絡、打造一個品牌”工作目標。即:健全救助服務機制,暢通社會力量參與救助服務渠道,搭建參與平臺,定期總結交流服務經驗,研判工作形勢,制定服務方案;建立救助服務平臺,依托廣州市救助管理信息系統APP、廣州公益“時間銀行”APP,建立參與服務平臺,設置社會力量參與救助服務的數據中心、服務中心、資源中心、尋親服務、危機介入、就業幫扶、返鄉安置、源頭治理、志愿服務、救助宣傳等板塊,并納入廣州市民政局民生兜底保障“六張網”,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組建救助服務隊伍,招募專業律師、醫護人員、心理咨詢師、培訓師等具有專業知識的志愿者,組建一支不少于800人的志愿服務隊伍,運用社區、小組、個案等專業手法,開展巡查勸導、尋親服務、心理輔導、法律援助、就業指引等志愿服務;規范救助服務制度,健全社會力量參與救助服務聯動機制相關制度,完善社會力量參與救助服務能力建設;構建救助服務網絡,建立市、區、鎮(街)、村(居)社會力量參與救助服務四級網絡,成立市社會力量參與救助服務調度指揮中心,統一調度各類社會力量,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救助服務網絡;打造救助服務品牌,總結提煉社會力量參與救助服務好經驗、好做法,著力培樹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公益慈善組織、志愿服務組織等社會力量先進典型,弘揚社會互助和志愿服務精神,促進社會成員團結友愛,打造社會力量參與救助服務品牌,形成品牌引領示范效應。
啟動儀式為首批40多家參與聯動機制的社會組織、愛心企業頒授了牌匾,發布了《社會力量參與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聯動機制工作指引》和《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社會工作服務項目規范》。聯動機制總召集人、廣州市尚炳輝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理事長尚丙輝介紹,聯動機制建將著力搭建和優化參與平臺,完善運行架構,加強能力建設,不斷充實壯大社會力量隊伍,加強社會力量之間的溝通與協作,配合政府及時為流浪乞討人員解決難題、提供有效服務。
聯動機制還組建了由管理學、法律、心理學等領域專家組成的專家團隊。廣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湯秀娟表示,廣州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公益慈善組織、志愿服務組織等社會力量資源豐富,很多社會力量長期參與救助服務工作,通過建立聯動機制,有助于匯集和規范各方力量,凝聚群體智慧,是有效發揮社會治理各主體優勢、助推提升救助服務質量的一項創新舉措,必將為全國救助管理工作提供經驗。
廣州市民政局作為指導單位,對機制發揮積極作用寄予厚望,該局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市民政局深入學習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政策文件精神,全力推動救助服務質量大提升,著力在照料服務、救助尋親、街面巡查和綜合治理、安置落戶、源頭治理等關鍵環節上建機制、壓責任、強服務、提質量。在政府救助多元化體系發揮兜底保障作用的基礎上,還著眼創新社會治理,擴大社會參與,推動社會資源配置精準化和救助服務專業化,通過建立聯動機制,鼓勵引導各類社會力量參與街面流動救助服務,豐富救助服務途徑和方式,弘揚社會互助和志愿服務精神,推動形成救助管理領域共建共治共扶新格局。
據了解,近年來,廣州市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形式,引入專業社工機構,先后開展近20個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社會工作服務項目,覆蓋全市救助管理機構和市區重點街區街面,為流浪乞討人員提供個性化、多元化、專業化的救助服務。此次推動建立社會力量參與救助服務聯動機制,推進救助管理服務與社會力量共治深度融合,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新格局,是廣州民政在社會救助管理服務領域又一次全新的探索和實踐,體現了廣州民政踐行創新發展理念的實干精神,彰顯了助力廣州實現“四個出新出彩”、“老城市新活力”的新擔當、新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