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7月30日消息(記者郭翔宇 通訊員張業文)記者從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強化互聯網廣告監測,以高壓態勢震懾廣告違法行為,持續凈化網絡廣告市場環境。今年來,監測省、市屬媒介廣告172.4萬條次,轉辦處理違法廣告線索2335條,查處各類違法廣告案件119宗(其中互聯網違法廣告案件93宗),罰沒額1226.91萬元,有力地維護了全市廣告市場秩序。

  據廣州市市場監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為進一步加強對互聯網廣告發布內容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管,嚴厲打擊互聯網廣告違法行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該局堅持問題導向,突出以導向監管、民生領域、涉及疫情為監管重點,加大執法力度,持續推進包含互聯網廣告在內的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整治。

  強化導向監管。為全力引導維護廣告宣傳正確導向,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建立完善廣告導向監管、輿情監測預警和情況通報機制,以及強化導向性廣告案件的處置,對涉及導向性問題、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等違法廣告,堅持做到及時調查、快速處置。今年來,處理涉及導向性違法廣告案件7宗;召開媒體廣告監管情況約談通報會3次。

  強化民生領域廣告監管。加大食品、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醫療服務、房地產、金融投資理財、教育培訓等領域虛假違法廣告的執法監管力度,重點開展保健品、房地產等專項整治,依法強化對廣播電視臺播出機構、金融機構、醫療機構的管理,嚴肅查處網絡平臺和機構違規廣告行為。今年來,查處民生領域廣告違法案件55宗。

  強化涉及疫情的廣告監管。今年來,廣州市市場監管系統堅持線上重點監測、線下加強執法巡查的工作思路,重點加強涉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廣告、口罩等防護用品廣告以及涉及借疫情宣傳疫病防治內容的虛假違法廣告的監測、巡查和處理,依法從嚴從快查處相關虛假違法廣告。新冠疫情防控以來,處理涉及疫情的廣告輿情和違法廣告線索52條,查處涉及疫情的違法廣告案件21宗。

  據介紹,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某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在廣州的一家電視臺發布的空氣凈化器廣告中含有“1小時能殺滅超99%新冠病毒”等夸大的內容,涉嫌違反《廣告法》的有關規定。在處理該案的過程中,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堅持包容審慎監管,加強行政指導,督促電視臺和該公司及時作出整改。

  強化互聯網廣告監管。為適應廣告新興業態發展趨勢、廣告發布形式、監管模式等變化要求,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先后組織人員到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互聯網廣告監測中心等多家單位調研,了解新媒體時代廣告發展的特點、模式和突破點,以智慧監管為抓手,建立和完善“互聯網+監管”的監管機制,重點加大對大型門戶類網站、電子商務類網站、移動APP、微信公眾號等的監測和虛假違法廣告整治。加強隊伍的培訓指導力度,不斷提升廣告監管隊伍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互聯網違法廣告案件會商機制,強化對案件的督導和指導。今年來,全市市場監管系統查處互聯網廣告違法案件93宗,同比去年提高了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