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貴陽8月23日消息(記者孟海)為全面消除農村老舊住房透風漏雨現象,切實提高農村群眾居住質量,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貴州省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關于扎實推進農村老舊住房透風漏雨專項整治的通知。
通知明確,要按照“省級指導、市州統籌、縣級主責”的原則,以房屋“頂不漏雨、壁不透風、門窗完好”為整治目標,用3年時間開展農村老舊住房透風漏雨專項整治,全面消除全省農村老舊住房透風漏雨現象,切實保障農村困難群眾住房基本條件,提升農村住房宜居性。2018年底前,已脫貧摘帽縣和非貧困縣完成農村老舊住房透風漏雨專項整治。其他貧困縣在申請脫貧摘帽當年完成農村老舊住房透風漏雨專項整治。2020年底前,全面消除全省農村老舊住房透風漏雨現象。
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等4類重點對象,應納入扶持整治范圍。要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科學確定其他戶是否納入扶持整治范圍。對已經遺棄廢棄的老舊住房,戶主已有其他安全住房的老舊住房,已實施易地扶貧搬遷、生態移民搬遷、地質災害搬遷的老舊住房,已采取拆除重建方式實施農村危房改造的老舊住房,已納入當地房屋拆除計劃的老舊住房,不得列為整治范圍。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特區)政府要在2018年9月底前制定出臺農村老舊住房透風漏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市(州)政府要加強統籌指導,負責審定所轄縣(市、區、特區)整治實施方案。各地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結合實際,重點針對土木結構、磚木結構、磚土混雜結構、石木結構、木結構等不同類型房屋進行調查研究,按照“不改變原有風貌”的原則,科學合理提出整治措施。要把握好農村老舊住房透風漏雨專項整治與農村危房改造政策之間的銜接,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的4類重點對象,應納入中央支持的農村危房改造對象。旅游景區老舊住房要結合旅游開發予以整治,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老舊住房要按照相關保護規劃要求予以整治,確保與原有村落風貌保持協調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