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青島11月23日消息(記者王偉)記者從青島市農委獲悉,近年來,青島市率先在全省試點農村土地承包權和經營權分置改革,明確提出土地流轉經營方可向所在區(市)政府申請頒發經營權證,憑證書可向當地銀行部門申請抵押貸款,破解了融資難題,全市共為9.6萬畝流轉土地頒發了經營權證。在完成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基礎上,充分運用確權工作成果,大力培育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服務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等新型經營主體,全市農村土地流轉面積達到275萬畝,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比重達到60%以上,培育百畝以上家庭農場、種植大戶6400多家,發展農民合作社11000多家,入社社員69萬戶,農戶入社率達到49%。農產品加工企業達到2700多家,80%以上的農戶納入產業化經營體系。
青島市農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說,目前“三權”界限不清、權利主體不明、土地流轉機制不完善等問題還比較突出地存在,迫切需要厘清“三權”關系,豐富“三權分置”的具體實現形式。為此,青島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出臺了《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的意見》。
《意見》明確提出到2021年, 基本形成層次分明、結構合理、平等保護的“三權分置”格局,初步構建起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復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比重達到75%以上,建立起覆蓋全市的農村土地流轉交易服務體系。
《意見》提出要穩定現有土地承包關系并保持長久不變,強化對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物權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取代農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都不得非法剝奪和限制農戶的土地承包權。依法維護承包農戶使用、流轉、抵押、退出承包地等各項權能,保護進城務工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鞏固農村承包土地確權登記頒證成果,年底前全面完成確權掃尾工作,加快確權成果應用,適時納入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建立健全區(市)有仲裁委、鎮(街道)有調解委、村(社區)有調解小組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體系,到2018年底,實現涉農區(市)三級調解機構全覆蓋,依法規范開展調解和仲裁,妥善化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
在加快放活土地經營權方面,《意見》提出要放活經營權,加快創新農業經營體系,讓土地向專業大戶和經營能手集中,這是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關鍵和核心。要在依法保護集體所有權和農戶承包權的前提下,平等保護經營主體依流轉合同取得的土地經營權,依法維護經營主體各項權利,保障其有穩定的經營預期,使土地資源得到更有效合理利用。平等維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流轉土地占有、耕作并取得相應收益的權利,履行相關程序后,可再流轉土地經營權或依法依規設定抵押融。探索建立土地經營權登記制度,促進土地經營權功能更好實現。規范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加強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建設,2018年實現涉農區(市)全覆蓋。鼓勵采取土地股份合作、委托代理、土地托管、土地信托等多種經營方式,探索創新更多放活土地經營權的有效途徑,發展土地流轉型、服務帶動型等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探索開展土地經營權入股農業產業化經營試點。出臺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意見,加快構建政策體系,引導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服務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規模經營主體健康發展。到2021年,家庭農場占承包農戶的比重達到50%、農戶參加合作社的比重達到60%、農業服務社會化率達到70%、農業企業帶動農戶比重穩定在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