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沈陽10月12日消息(記者徐志強)記者從遼寧省教育廳獲悉: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通知》和《財政部、教育部、人民銀行、銀監會關于進一步落實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政策的通知》,使遼寧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精準、規范,切實保證國家和省各項學生資助政策和措施落到實處,日前,遼寧省教育廳制定下發了《遼寧省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要求遼寧省各市教育局、省內高等學校予以貫徹執行。
《辦法》一是規定了各高校應當建立健全四級資助認定工作機制;二是強調高校各院系要明確資助工作責任主體,理清崗位職責,建立問責機制;三是明確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實行民主評議和高校考核評定相結合的原則;四是簡化認定程序,對已持有相關部門認定證件的,如建檔立卡學生、城鄉低保家庭學生、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等,無需再出具其他認定材料;五是要求在評議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時,不能讓學生當眾訴苦、互相比困,在公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受助情況的內容時,不能涉及學生個人及家庭的隱私;六是要求加強學生資助政策宣傳工作,并要提高資助政策及執行情況的透明度,做到“四公開”;七是要求高校要積極主動引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克服自卑心理,積極主動地利用國家資助政策完成學業;九是專門賦予高校制定實施細則的權限,要求各高等學校可根據本《辦法》并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實施細則,確保在精準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基礎上,實現學生資助政策的全覆蓋;十是強調各級教育、財政部門對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監督與指導,發現問題,堅決糾正。
《辦法》的出臺,對規范遼寧高等教育學生資助工作,實現精準資助目標,打贏教育脫貧攻堅戰將起到積極的指導和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