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海口2月21日消息(記者朱永)據海南省文體廳的統計,海南省目前共有136處水下文物遺址,居全國之首,其中已登錄的水下文化遺存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有3處。為加快南海水下文物保護工作,提高我國水下文化遺產保護水平,國家已經通過國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南海基地的可行性報告。
海南省政協委員連介德介紹,大多數水下文物文物埋藏較淺,易于發現。南海水下沉船遺址大多在礁盤上,距離水面很近,部分水域海水清澈,水下文物清晰可見,有的遺址甚至距離海面只有幾十厘米。“一眼可見”的寶物吸引著原本捕魚彩貝的漁民。漁民進行盜掘活動成本很低,加上缺乏有效監管,南海地區人煙稀少,打擊盜掘行為又存在舉證難的問題,違法成本很低。一些當地漁民或主動或被雇傭盜撈水下文物,成為這一非法活動“專業戶”。
連介德稱,南海破壞程度超過80%的文物遺址已超過一半,加強水下文物保護刻不容緩。考古人員在浪花礁發現許多帶有人工痕跡的深坑,這是盜撈者留下的,對水下遺址造成致命性毀壞,是不留后路的瘋狂盜掘。
由于管理經費缺乏,協調機制差,地理位置偏遠,管理實力難以到達,南海水下文物保護實際上處于一種“真空狀態"。另外,按照我國《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執法主體是文物行政管理部門,但在實際工作中,文物部門缺乏海上執法能力,沒有必備的船只和設備,只能聯合邊防、海軍、漁政等海上力量,這種“多頭”管理分散了文物保護的力量,同時削弱了對水下文物的保護力度。
連介德建議,水下文物遺產保護基礎工作亟待加強,水下文物遺產工作體制機制仍需完善。
一是進一步摸清、探明和掌握海南省水下文化遺產的分布情況和基本特點。在科學論證的基礎上,從文物遺址保護利用的空間分配、規劃管理、前期準備、項目籌劃等方面制定保護利用規劃,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對水下文物進行保護和利用,有助于以后進行原址恢復保護的后續工作開展。
二是對于水下文物,最好的保護方式是原址保護。通過水下博物館等方式加強水下文物的原址保護,加快建設南海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基地,包括南海博物館、西沙水下文化遺址公園的建設,依據考古發現及歷史記載恢復遺址原貌,利用先進技術手段同時開展保護利用,逼真再現當時島上先民的生活生產場景,使古遺址本體與自然環境相適應,與推進人文環境生活相吻合,達到科學研究、促進文化建設、宣傳教育相結合,從而實現以服務公眾為目的,完善水下文化遺產的社會利用。
三是積極推動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工作。定期開展針對水下文化遺產的執法巡查和日常檢查,加大對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和懲治力度。
四是建立聯合執法信息溝通機制。提升聯合執法人員業務水平和執法能力,重點是加強水下考古、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專業隊伍、專業機構的建設。
五是進一步整合水上水下文物古跡資源。形成一套系統的文物遺產體系,更好地發揚南海文物特有的社會功能,實現文物的有效保護和科學持續利用。
六是加大水下文物保護宣傳力度。通過博物館展覽、出版物、網絡、傳媒、社區專題活動、體驗潛水等多種方式,讓公眾了解、參與水下考古、水下文物保護,提高全社會水下遺產保護意識和參與水下文化遺產保護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