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臺規定:新建道路5年內不準破復挖掘
2015-01-11 09:54: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合肥1月11日消息(記者梁明星)記者今天從合肥市城鄉建委獲悉,今后,新建、擴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內,大修后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3年內及城市重要干道原則上不準破復挖掘。因特殊情況確需挖掘的,由合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統一負責受理,報合肥市政府審批。
據了解,合肥市城鄉建委原有的“城市道路挖掘許可”、“城市橋梁上架設各類市政管線許可”、“新建、擴建的城市道路5年內,大修后城市道路3年內挖掘許可三項行政許可”,將統一合并為“城市道路挖掘及橋梁上架設各類市政管線許可”。今后,合肥新建、擴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內,大修后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3年內及城市重要干道原則上不準破復挖掘。次要干道及其他城市道路挖掘及橋梁上架設各類市政管線許可按照原管養職責分別由責任單位負責辦理。合肥市城鄉建委可根據城市建設發展需要,對報市政府審批的城市道路挖掘許可進行適時調整。
編輯:周陽
相關新聞
頭條推薦
參與討論
我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