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開始實施
2014-02-19 09:19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重慶2月19日消息(記者劉湛)《重慶市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在重慶市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上審議通過,日前正式開始實施。
據介紹,該《規定》對火災高危單位有了明確的定義,包括了以下這些單位:建筑總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商場、市場;客房數150間以上的賓館、飯店;建筑面積5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娛樂場所;床位在200張以上的醫院、福利院,床位在1000張以上的寄宿制學校,床位在150張以上的寄宿制托兒所、幼兒園;建筑總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體育場館、會堂、圖書館、公共展覽館、博物館;候車室(候機廳、候船廳)建筑總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的軌道交通站、汽車站、火車站、民用機場、碼頭;建筑高度超過100米的高層公共建筑;設計總儲量1萬立方米以上的甲、乙類氣體、液體的生產、充裝、儲存、銷售企業,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甲、乙類固體、可燃纖維生產、加工、儲存企業;丙類物質生產加工車間員工總數1000人以上的企業;采用木結構或磚木結構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火災高危單位還包括其他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容易造成群死群傷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高層和地下公共建筑等單位。
《規定》同時從三個方面對火災高危單位的防控職責、措施進行了確立:第一,明確了火災高危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第二,對火災高危單位內部的防火巡查、消防值班、火災隱患整改、志愿消防隊建設、消防培訓、消防演練和宣傳等制度作了明確和細化;第三,對火災高危單位疏散逃生設備的配備、防火標志的設置、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年度檢測、消防安全評估等也作了具體規定。
編輯:夏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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