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聞 > 正文
《旅游法》實施“滿月” 上海“先旅游后付款”受青睞
2013-11-05 16:09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上海11月5日消息(記者周洪)《旅游法》正式實施一月有余,隨著“零負團費”、“購物點清除”的終結,不少旅行社在等待細則出臺的同時,已開始調整戰略,其中“先旅游后付款”模式受到不少游客青睞。
今年年初, 大通旅游推出“先旅游后付款”產品,一度引發社會的廣泛關注,但由于種種原因,其規模一直不大,僅每周開行一條線路。而隨著《旅游法》頒布,契合市場需求的“先旅游后付款”系列在悄然擴容,產品從最初2條線路增加至9條線路。銷售人員解釋道,《旅游法》使不少游客都開始重新定義旅行產品的好壞,在價格均有上漲的情況下,大家都更關注旅行社本身的服務質量。
“先旅游后付款”即在顧客與旅行社簽訂合約的同時附著一份包含游覽承諾、車輛承諾、用餐承諾、服務承諾在內“承諾書”,游玩過程中若有超過2項以上不達標可拒絕付款。記者了解到,該系列推行已半年有余,期間無一游客拒付款,約束旅行社的同時本身也是對產品服務質量的肯定。
大通旅游副總經理何一偉介紹,隨著產品的不斷細化和完善,“先旅游后付款”產品的“承諾數量”將逐漸增加,服務標準也將從“初級”的“硬件配備標準”升級為“高級”的“人性化軟件標準”。
編輯:楊錦萱
相關新聞
頭條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