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生態環境部12月1日通報,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組明察暗訪發現,多地政府打著“生態修復”的旗號,在本應嚴格執行環保措施的關鍵地區“頂風作案”。有的在匯入黃河的入河口修建濕地公園,違規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阻斷黃河干支流影響行洪;有的對無居民海島擅自開發,建設碼頭、海島試驗基地及景觀道路等,均被生態環境部一一具案點名批評。

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個別地方政府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增長和所謂政績工程,已受到自然規律和黨紀國法的懲處,“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綠色環保是全面小康的生態底色”等觀念早已深入人心。然而,總有人在生態環境保護問題上敢冒天下之大不韙以身試法,說明其付出的代價遠遠小于其獲得的利益。

以此次環保督察發現為例,有的地方明明地處干旱地區,卻修建30余處人工水面,長達十余年違規取水維持景觀;有地方放任轄區內企業違法違規生產經營、破壞鹽湖或林草生態……對這些典型違規案例,各地必須持之以恒地進行督查、整改,盡最大可能修復被破壞的生態,并要挖出、斬斷背后的利益鏈,以防反彈、絕“后患”。

同時,我們更要警惕各種以生態修復之名,行破壞生態之實的亂作為問題。從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組披露的內容來看,無論是在黃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擅自建設鋼結構木質平臺、有機玻璃帳篷、露營基地等旅游服務設施,還是在無人海島違規進行生產建設活動,抑或在沿海防護林范圍內修擴建經營設施,它們都是打著保護生態環境的旗號,謀的是犧牲公眾綠色資源的私利。這種行徑與以往蓋綠網、刷綠漆的“一眼假”相比,更具欺騙性和迷惑性,甚至還曾作為業績被列入當地政府工作報告,不可不察。

生態環境是我們現世當代和子孫后代的共同財富,各地和各部門都要本著對人民負責任、為子孫謀長遠的態度,嚴肅認真對待。對生態修復中的形式主義、弄虛作假等行為,要及時通報和曝光;對那些以生態修復名義破壞耕地、開發建設等違法行為,更要移交相關機構調查處理并給公眾一個說法,涉事責任人必須為違法違紀、失職失責行為付出嚴重代價。(央廣網評論員 姜葳)

編輯: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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