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8月5日上午,兩名中國游客因為在德國國會大廈前行納粹禮而遭到德國警方逮捕。柏林警方表示,在看到他們做出驚人的納粹手勢并用智能手機為彼此拍照后,警方逮捕了這兩名年齡分別為36歲和49歲的中國男子。在繳納每人500歐元的保釋金后被釋放。
德國國民議會大廈
兩名游客行納粹禮的行為到底有多嚴重?根據德國法律,這樣的行為最高將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戰后德國立法懲處納粹元素
據央視記者趙酉龍報道:德國國會大廈是聯邦議會所在地。這座建筑在德國歷史上也有著重要地位。1933年2月,當時的國會第一大黨納粹黨在德國國會大樓縱火,事后再栽贓于德國共產黨,并乘機宣布進入緊急狀態,要求總統興登堡簽署《國會縱火法令》,取消大部分魏瑪憲法確立的政治權利,從而為納粹黨建立獨裁專制政權鋪平了道路。這兩名中國游客就是在這么一個具有重要歷史意義的建筑前行納粹禮的。
在德國,行希特勒舉手禮或者使用與納粹黨等違憲組織有關的符號或標語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隨著德國一步步進行立法,對于包含納粹元素等行為的懲罰越來越明確,越來越嚴格。
1979年,西德聯邦法院作出判決,猶太公民有權基于德國公民權的規定,要求納粹分子承認對猶太人的迫害;聯邦法院還認定,否認第三帝國屠殺猶太人的歷史,就是對每個受害者的侮辱。
1985年4月,德國聯邦議會通過決議,將否定迫害猶太人的行為判定為對猶太人的侵害,應給予法律懲處。
1992年德國修訂《公開煽動法》,規定公開否認存在針對猶太人大屠殺或對大屠殺表示贊賞,最高可判處5年有期徒刑。法案還規定,那些可能導致人們聯想到納粹主義、軍國主義或第三帝國的符號、標志,都不能在公開場合使用。
1994年5月,聯邦議會加重了“煽動罪”的定罪程度。按照新法,在公開場合宣傳、不承認或者淡化納粹屠殺猶太人的罪行,可處以最高5年的監禁。
此外,《德國刑法典》第130條規定,以擾亂公共安寧形式公開或在集會中對納粹黨執政期間暴行、專政予以贊同、否認其存在或為其辯護,并因此侵犯受害者尊嚴,將處3年以下監禁或罰金。而在公開場合宣傳、不承認或淡化納粹屠殺猶太人者則可能被以“煽動罪”起訴,最高可判刑5年。
擺拍納粹敬禮被捕 德國“小題大做”了嗎?
納粹把德國和許多國家拖入二戰深淵,給德國和世界人民帶來深重災難,戰后德國政府、人民認真反思了戰爭責任,深刻檢討和努力肅清納粹流毒,并獲得了世界各國人民的諒解。
在德國社會,“去納粹化”是非常普遍且十分較真的,展示納粹元素則是為社會道德、公義所不容的。戰后德國朝野對納粹元素采取了“矯枉過正”的不寬容態度,即便“疑似”也不輕易寬容。
英國哈里王子曾在化裝派對上穿納粹軍服,還對他人稱納粹軍服“設計得很有特點”,盡管言行發生在德國之外,仍受到德國朝野憤怒聲討。而那兩位在德國國會大廈門前擺拍納粹敬禮的中國游客,顯然已觸犯了德國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