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他是江蘇省常州市某區城市管理局戶外廣告管理科科長。晚上,他在《征途2》游戲中創建了“大吳帝國”,成為當之無愧的“老大”。在虛擬世界里,這個名叫“常州惡棍”的玩家,被有的玩家稱為“神一樣的存在”。他的真實名字叫丁鑫。
“只要我一上線,就有千把號人來捧場,就像孫悟空回到花果山一樣,大小猴孫一個個湊過來打招呼,‘大王來了’,很熱鬧。那圈子里,我就是老大!”
為了打造游戲中讓眾人望塵莫及的角色,丁鑫前后花費巨資,甚至不惜通過犯罪斂財,以供游戲花銷。僅僅3年,他就在游戲中砸進1500萬元,其中貪污、索賄近700萬元。
今年6月,江蘇省常州市某區城市管理局戶外廣告管理科原科長丁鑫被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
“神一樣的存在”
丁鑫是常州人,出生于1977年,父母是生意人,家庭經濟條件較好,他是家中獨子。丁鑫稱,上世紀90年代,他上大學期間,父母每年給他的零花錢高達20萬元。
大學畢業后,丁鑫回到家鄉工作,購買別墅豪車,娶妻生子,事業順風順水,先是在某區城管局的一個下屬單位當中層干部,后來調到該區城管局戶外廣告管理科,當上科長。
參加工作初期,丁鑫煙酒不沾,不過他總覺得生活中缺少點什么。在朋友的介紹下,丁鑫迷上了網絡游戲《傳奇》。在此后3年時間里,他把大部分精力和時間放在游戲上,妻子對他不滿,提出了離婚。
離婚后,丁鑫依舊把大部分時間放在網游上。他還學會了吸毒,曾經被處以罰款。其同事回憶,那段時間,丁鑫上午幾乎不到辦公室,下午也難見人影,很多工作都是打電話指派下屬去做。
2010年年底,網絡游戲《征途2》正式上線。丁鑫發現,這款游戲與之前玩的《傳奇》不一樣,錢財是在這個虛擬世界中行走江湖最關鍵的“法寶”。盡管如此,玩這款游戲的人依然很多。
丁鑫在游戲中給自己取名為“常州惡棍”,開始瘋狂地花錢提升裝備等級。
有游戲玩家回憶,2011年9月26日,“常州惡棍”完成了190級全套15星裝備,成為當之無愧的《征途2》“一哥”。沖15星套裝需要的寶石都是真金白銀買的,《征途2》最燒錢的地方就在于此。
在沖15星套裝的過程中,“常州惡棍”曾經在幾分鐘內將原來3星的裝備升級到14星,花了25萬個寶石,折合成人民幣就是25萬元。
帶給丁鑫滿足感的是,提升等級和裝備水平后的“天下無敵”。《征途2》中有的玩家稱他為“神一樣的存在”。
2012年年初,“常州惡棍”成為全服務器唯一一個200級、擁有15星套裝、67等戰魂全激活、攻擊力超過10萬的角色,達到了無人可敵的地步。這一年的全區冠軍決賽中,“常州惡棍”以完全碾軋的姿態奪冠,成為游戲中當之無愧的“老大”。
有時候,玩家之間價值數萬元的裝備買賣,他會作為中間人,賣方將裝備暫存“常州惡棍”身上,等到買方付款之后,再由他把裝備交給買方,完成交易。在他創建的“大吳帝國”里,他曾幾度為普通玩家出頭,讓“臣民”心悅誠服。
用巨額金錢“燒”出來的“常州惡棍”,讓丁鑫在虛擬世界中實現了前所未有的滿足,他幾乎所有業余時間都泡在游戲上。
有時候,他還會召集一些在常州或外省的《征途2》玩家,一起吃飯交流經驗。“我們在一起沒啥拘束,什么話題都能聊,也無關各自的身份。平時工作上的應酬還得裝模作樣,這個圈子里不用。”丁鑫說。
從廣告公司老板處斂財
盡管一切都是虛擬的,丁鑫卻曾經堅信,他找到了一條通向光榮與夢想的金光大道。不過隨著在游戲中不斷投入,和很多人一樣,他發現,金錢鑄就的,其實是通往牢獄之路。
“常州惡棍”身上一把大刀可能需要10萬元到100萬元,而他每月幾千元的工資,根本無法維持他的高消費。
丁鑫的銀行賬單顯示,父母每年給他的零花錢超過200萬元。
檢察機關向開發運營《征途2》的巨人網絡集團有限公司調查取證時發現,在3年的時間里,丁鑫在游戲中花費1500萬元。這個數字不僅讓辦案人員感到吃驚,也讓當時巨人網絡公司統計數據的工作人員驚呼不已。事實上,這還不包括他和別的玩家私底下交易裝備的金額。
所以,在工資和父母給的零花錢之外,丁鑫還要另外籌錢,才能滿足其玩游戲的需求。于是,他在跟自己職權相關的廣告公司老板身上打主意。
有一次,他看一位肖姓老板的新款電腦不錯,當場指令肖姓老板給他兒子買一款“一模一樣”的電腦。還有某老板去丁鑫辦公室求業務,丁鑫直接打開其皮包,將里面放的幾千元拿走,僅剩下一兩百元零錢。
“次數多了,連我們自己都不清楚丁鑫總共拿了多少錢。”一位老板說。
有一天深夜,由于丁鑫一直未交電費,導致停電打不成網游。丁鑫打電話讓某老板立即去充電,那位老板說,我都睡了,明天一早去行不行?丁鑫大聲喊道,現在就去!那位老板只好深夜開車去充值。
盡管如此,當地許多戶外廣告公司老板依然跟他套近乎。他們看中了丁鑫手中的權力,當地所有戶外廣告的“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發放權限都由丁鑫一手掌握。
在城區戶外廣告位置稀缺的情況下,誰能拿到戶外廣告施工證、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這兩個證,誰就能在城區范圍內設置戶外廣告,可謂“一證千金”。
有一次,丁鑫發短信向一家廣告公司老板借10萬元,要求立刻打到他的銀行賬號上,對方稍微有些遲疑,丁鑫就在電話里說:“我借錢是給母親辦養老保險,你這樣讓我怎么面對我的母親?”雖然這位老板知道他在撒謊,也只能借錢給他。
常州市檢察機關向多名廣告公司老板取證后得知,丁鑫先后10次向星靈廣告公司老板吳某索取賄賂47萬元,5次向天宇廣告公司老板劉某索取賄賂23萬元……
2011年至2013年,丁鑫向相關業務單位共計索取賄賂高達456萬元,那也正是丁鑫在《征途2》全區決賽三連冠的巔峰時期。
虛開發票貪污公款
2013年,在“常州惡棍”的所有裝備達到頂級之后,丁鑫時常發出“無星可砸真寂寞”的感嘆。
隨后,丁鑫又在游戲中找到新目標,他開始打造新的頂級角色,繼“常州惡棍”之后,丁鑫控制的“常州大老虎”“惡棍不惡”兩個角色,出現在《征途2》游戲之中。丁鑫不斷投入,提升新角色的等級。
如此循環往復,這款網絡游戲成為丁鑫金錢支出的“無底洞”。父母的巨額貼補、廣告老板的“借款”,依然不能滿足他在游戲中的大筆投入。
當時正是常州創建文明城市進行公益廣告宣傳的關鍵時期,丁鑫又從中發現“商機”。多個廣告位上設置的廣告,需要由當地廣告公司制作,而他負責向各個廣告公司支付相關費用,他發現用虛開發票的辦法可以從中貪污公款。最多的一次,丁鑫要求某廣告公司一次性為其虛開22萬元發票,并制作了蓋有城管局廣告科印章的虛假工程合同,到城管部門的賬戶結算,然后從廣告公司拿到了22萬元。
為了避免產生嫌疑,他還注冊了一個皮包公司,利用職務便利,將城管局的廣告牌無償給這個皮包公司使用,再轉租給其他廣告公司牟利。
他還將城管局收取的廣告管理費裝進自己口袋。常州某廣告公司老板為了一處廣告牌設置許可證,向丁鑫現場交納5萬元管理費。公司為了做賬多次向丁鑫索要發票,被逼急了的丁鑫反問,“許可證都給你們了,還要發票干嗎”。
后來,這家廣告公司從其他公司了解到,拿不到發票的不僅他們一家。
經檢察機關查明,不到3年的時間里,丁鑫先后26次通過廣告公司虛開業務發票、制作虛假合同、收取廣告管理費等方式,騙取公款240萬余元,個人實得221萬余元。
2013年年底,當丁鑫在《征途2》第3次獲得全區冠軍時,當地檢察院反貪局接到一封只有一句話的舉報信:丁鑫有經濟問題。
該院反貪人員迅速組織警力展開外圍秘密摸底調查,包括丁鑫的工作、生活、婚姻家庭等情況,而有所警覺的丁鑫卻在這個時候消失了,連同證明他在游戲中輝煌一時的3個角色也在《征途2》中銷聲匿跡。
至于是何人舉報,案發后,在《征途2》的其他玩家中有一個傳言,稱“常州惡棍”在游戲中曾經跟某指揮玩家鬧翻,后來該玩家表示要在現實中舉報惡棍。這個時間與檢察院收到舉報信的時間正好契合。
2014年元旦剛過,丁鑫來到紀委,坐在工作人員面前,拒絕承認錯誤。面對檢察院辦案人員的訊問,他還故作體諒地表示,“之所以選擇在1月4日過來,是為了讓你們好好過個元旦”。
2014年1月6日,常州某區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丁鑫刑事拘留。
2015年6月,常州市某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丁鑫犯貪污罪和受賄罪,兩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今年6月,根據刑法修正案(九)及相關司法解釋,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終審改判,丁鑫最終獲有期徒刑13年。(記者 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