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雙減”政策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與“非學科類”的鑒別討論仍在持續。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開學已近一個月,上海、海南、浙江、重慶、廣西、遼寧錦州、天津濱海新區等多地已陸續推進關于“學科類”和“非學科”項目鑒別指引相關工作。

  同時,有地區明確規定,校外培訓機構如未履行相關規定或承諾,經查實將納入法人信用報告體系,情節嚴重的將責令停止招生,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

  界限有時比較模糊

  7月2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下稱“雙減”),要求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等要在“1年內有效減輕、3年內成效顯著”。

  至此,“雙減”政策正式宣告落地。7月30日,教育部發文,明確“學科類”與非學科類兩者之間的范圍。

  教育部在《關于進一步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學科類和非學科類范圍的通知》中指出,在開展校外培訓時,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按照學科類進行管理。

  對涉及以上學科國家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習內容進行的校外培訓,均列入學科類進行管理。在開展校外培訓時,體育(或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學科,以及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教育、勞動與技術教育)等按照非學科類進行管理。

  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儲朝暉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指出,盡管教育部已發文明確規定了學科類與非學科類的范圍,但在實際操作中,學科與非學科之間界限有時還是比較模糊。

  多地進一步細化“學科”與“非學科”

  雙減政策發布一個月后,上海市出臺校外培訓服務類別鑒定指標,從目的、內容、方式與評價上進一步細化學科類和非學科的范圍。

  上海市規定以體驗式、探究式、項目式、綜合性學習為主要方式,以身體性、實踐性、創造性等活動為主要過程,以教師指導、學生實踐探索為主要形式的,視為非學科類培訓。

  評價上,對學生的評價強調綜合素質水平與發展,以表現性評價為主,注重教學評一致性,不涉及學業成就與學科類考試成績的,視為非學科類培訓。

  但如何防范假借非學科類培訓項目實際開展學科類培訓服務等逃避監管的行為?澎湃新聞梳理發現,對于學科與非學科的鑒定,多地在陸續推進時鑒定標準不一。

  9月27日,浙江省發布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和“非學科類”項目鑒別指引,分別從培訓目的、培訓內容、培訓方式和培訓評價四個維度進行鑒別。

  浙江省規定,學科類培訓項目目的上以應試提分為目標,則屬于學科知識導向;內容圍繞道德與法治、語數外、歷史、地理、外語等國家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科類內容為主;培訓方式上,以刷題、考試、重復讀寫等反復機械訓練為主的教學方式則屬于學科類培訓項目。

  非學科類培訓目的旨在發展中小學生核心素養為主;培訓內容除國家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科類學習內容以外;培訓方式和培訓評價,以體驗式、探究式、項目式、綜合性等為主要教學方式,評價強調對學生綜合素質為主。

  海南省教育廳9月23日發布《中小學校外培訓服務類別審核鑒定指引》。

  海南省教育廳指出,非學科類培訓“以體驗式、探究式、項目式、綜合性學習為主要方式,以身體性、實踐性、創造性等活動為主要過程,以學生實踐探索為主、教師引導為輔為主要形式。無片面強化相關學科聽、說、讀、寫、算方面的應試培訓”,對學生的評價強調綜合素質水平與發展,以表現性評價為主,注重教、學、評一致性,不涉及學業成就與學科類考試成績。

  海南省教育廳指出,在培訓服務項目類別審核鑒定結果未明確之前,暫按學科類進行管理。

  海南省教育廳強調,杜絕在非學科類培訓服務中混入學科類培訓服務項目,規范開展培訓活動,確保對外宣傳與實際培訓服務類別一致。校外培訓機構如未履行相關規定或承諾,經查實將納入法人信用報告體系,情節嚴重的將責令停止招生,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記者 喻琰)